ayx爱游戏体育APP下载:邯郸发布2023年减税降费方针清单
为推进2023年税费优惠方针履行落地,营建尊商亲商安商稠密气氛,提振市场主体决心,激起市场主体生机,支撑市场主体展开,邯郸市财务局组织全市财务体系展开“履行税收优惠方针,建造一流营商环境”为主题的税费优惠方针宣扬月活动。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出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交税人,免征增值税。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清晰增值税小规模交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交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出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清晰增值税小规模交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答应出产性服务业交税人依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交税额。出产性服务业交税人是指供给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获得的出售额占悉数出售额的比重超越50%的交税人。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清晰增值税小规模交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答应日子性服务业交税人依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交税额。日子性服务业交税人是指供给日子服务获得的出售额占悉数出售额的比重超越50%的交税人。日子服务业包含文明体育、教育医疗、旅行文娱、餐饮住宿、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日子服务。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清晰增值税小规模交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获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赏等股权鼓励,契合规则的,不并入当年归纳所得,全额独自适用归纳所得税率表,核算交税。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正后有关优惠方针联接问题的告诉》(财税〔2018〕164号)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连续施行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连续施行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物流企业自有(包含自用和租借)或承租的大宗产品仓储设备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规范的50%计征乡镇土地运用税。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施行物流企业大宗产品仓储设备用地乡镇土地运用税优惠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6号)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施行物流企业大宗产品仓储设备用地乡镇土地运用税优惠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
企业展开研制活动中实践产生的研制费用,未构成无形财物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则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依照实践产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构成无形财物的,自2023年1月1日起,依照无形财物本钱的200%在税前摊销。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制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
连续施行阶段性下降赋闲稳妥费率为1%方针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费率0.7%、个人费率0.3%)。
《关于做好赋闲稳妥稳岗位提技能防赋闲作业的告诉》(人社部发〔2022〕23号)
《关于做好赋闲稳妥稳岗位提技能防赋闲作业有关事项的告诉》(冀人社规〔2022〕7号)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残疾人作业保障金施行分档减缴方针。其间:用人单位组织残疾人作业份额到达1%(含)以上,但未到达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则份额的,按规则应缴费额的50%交纳残疾人作业保障金;用人单位组织残疾人作业份额在1%以下的,按规则应缴费额的90%交纳残疾人作业保障金。
《财务部关于调整残疾人作业保障金征收方针的公告》(财务部公告2019第98号)
《财务部关于连续施行残疾人作业保障金优惠方针的公告》(财务部公告2023年第8号)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微企业年应交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交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
对个体工商户应交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方针基础上,折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交税所得额超越100万元但不超越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交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施行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交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能够在50%的税额起伏内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造税、房产税、乡镇土地运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犁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当地教育附加。
对增值税小规模交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照50%的税额起伏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造税、房产税、乡镇土地运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犁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当地教育附加。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施行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河北省财务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履行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方针的告诉》(冀财税〔2022〕9号)
餐饮、零售、旅行、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送企业,以及上述职业中以单位方法参与社会稳妥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
受疫情影响严峻区域出产运营呈现暂时困难的一切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法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对餐饮、零售、旅行、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送企业阶段性施行缓缴企业员工根本养老稳妥费、赋闲稳妥费和工伤稳妥费。上述职业中以单位方法参与社会稳妥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方法缓缴。对员工个人应交纳部分,企业应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责任。
以个人身份参与企业员工根本养老稳妥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敏作业人员,2022年交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规模内自主挑选,缴费年限累计核算。
企业员工根本养老稳妥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6月。赋闲稳妥费、工伤稳妥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在此期间,企业可请求不同期限的缓缴。已交纳所属期为2022年4月费款的企业,可从5月起请求缓缴,缓缴月份相应顺延一个月,也能够请求退回4月费款。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受疫情影响严峻区域出产运营呈现暂时困难的一切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法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请求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施行期限到2022年底,期间免收滞纳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赋闲稳妥稳岗位提技能防赋闲作业的告诉》(人社部发〔2022〕23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展开变革委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扩展阶段性缓缴社会稳妥费方针施行规模等问题的告诉》(人社部发〔2022〕31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职业阶段性施行缓缴企业社会稳妥费方针的告诉》(人社厅发〔2022〕16号)
《关于做好赋闲稳妥稳岗位提技能防赋闲作业有关事项的告诉》(冀人社规[2022]7号)
《关于特困职业阶段性施行缓缴企业社会稳妥费方针有关事项的告诉》(冀人社规[2022]8号)
(1)居民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契合规则的,2023年12月31日前能够挑选不并入当年归纳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月得到的数额,依照税率表独自核算交税。
(2)连续施行外籍个人津补助、中心企业负责人任期鼓励独自计税等优惠方针至2023年12月31日。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正后有关优惠方针联接问题的告诉》(财税〔2018〕164号)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连续施行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连续施行外籍个人津补助等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3号)
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继续对年收入不超越12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越400元的免予补税。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归纳所得汇算清缴触及有关方针问题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连续施行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
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免征契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孵化服务增值税,对其自用及供给给在孵方针运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乡镇土地运用税。
《财务部税务总局科技部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方针的告诉》(财税〔2018〕120号)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延伸部分税收优惠方针履行期限的公告》(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创业出资企业、天使出资个人采纳股权出资方法直接出资于种子期、草创科技型企业;有限合伙制创业出资企业、天使出资个人采纳股权出资方法直接出资于草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能够依照出资额的70%抵扣转让该草创科技型企业股权获得的应交税所得额。草创科技型企业按从业人数不超越300人、财物总额和年出售收入均不超越5000万元履行。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出资企业和天使出资个人有关税收方针的告诉》(财税〔2018〕55号)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连续履行创业出资企业和天使出资个人出资草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方针条件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
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自主作业退役战士从事个体运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顺次扣减其当年实践应交纳的增值税等税费。企业招用自主作业退役战士,在3年内每人每年按9000元定额顺次扣减增值税等税费。
《财务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作业退役战士创业作业有关税收方针的告诉》(财税〔2019〕21号)
《河北省财务厅等三部分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作业退役战士创业作业有关税收方针的告诉》(冀财税〔2019〕23号)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延伸部分税收优惠方针履行期限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河北省财务厅等三部分关于连续履行扶持自主作业退役战士创业作业有关税收方针的告诉》冀财税〔2022〕6号
19. 契合条件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暂免征收房产税和乡镇土地运用税
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含自有和承租)专门用于运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乡镇土地运用税。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施行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乡镇土地运用税优惠方针的告诉》(财税〔2019〕12号)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延伸部分税收优惠方针履行期限的公告》(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城市公交、客运、轨道交通运营用地,免征乡镇土地运用税。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城市公交站场路途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体系减免乡镇土地运用税优惠方针的告诉》(财税〔2019〕11号)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延伸部分税收优惠方针履行期限的公告》(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21. 参与疫情防治作业的医务人员和防疫作业者获得的相关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参与疫情防治作业的医务人员和防疫作业者按政府规则规范获得的临时性作业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防备新式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什物(不包含现金),不计入薪酬、薪水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撑新式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延伸部分税收优惠方针履行期限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月31日,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对与高校学生签定的高校学生公寓租借合同,免征印花税。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印花税方针的告诉》(财税〔2019〕14号)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延伸部分税收优惠方针履行期限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契合条件的产品储藏处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当产品储藏事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其自用的承当产品储藏事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乡镇土地运用税。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藏产品有关税收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7号)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连续履行部分国家产品储藏税收优惠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8号)
24. 契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契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务部税务总局国家展开变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方针问题的公告》(财务部公告2019年第60号)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延伸部分税收优惠方针履行期限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对进入医疗器械应急批阅程序并与新式冠状病毒(2019-nCoV)相关的防控产品,免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对进入药品特别批阅程序、医治和防备新式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的药品,免征药品注册费。
《财务部国家展开变革委关于继续免征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费的公告》(财务部国家展开变革委公告2021年第9号)
《关于延伸部分行政作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方针履行期限的公告》(财务部国家发改委公告2022年第5号)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省内客运班线车辆(含机场直通车)和省际客运班线中与我省对开的外省(市、区)籍客运车辆,通行一般收费公路每月超越30次(含)、通行高速公路每月超越30次(含)或4000公里(含)的,享用通行费50%优惠方针;对在我省收费公路(含高速公路和一般收费公路)行进的国际规范集装箱车辆,享用通行费30%优惠方针。
《河北省交通运送厅河北省展开和变革委员会河北省财务厅关于连续当地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方针的告诉》 (冀交财〔2021〕468号)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运营性文明作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由财务部分拨付作业经费的文明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事务及相应的运营性财物剥离组成的文明企业,自注册之日起所获得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税。
《关于继续施行文明体制变革中运营性文明作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方针的告诉》(财税〔2019〕16号)
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电影主管部分(包含中心、省、地市及县级)依照各自功能权限同意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获得的出售电影复制(含数字复制)收入、转让电影版权(包含转让和答应运用)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村庄获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根本收视维护费和村庄有线电视根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
《关于继续施行支撑文明企业展开增值税方针的告诉》(财税〔2019〕17号)
29.对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免征、减征增值税、所得税、契税等
自2019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供给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获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供给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获得的收入,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接受房子、土地用于供给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用于供给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挂号费、犁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用于供给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建造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备配套费;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建筑防空地下室的,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造费;为社区供给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组织自有或其经过承租、无偿运用等方法获得并用于供给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乡镇土地运用税。对社会福利组织占用犁地,免征犁地占用税。
《财务部税务总局展开变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展开变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作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方针”或“结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方针”)或《作业赋闲挂号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方针”)的人员,从事个体运营的,自处理个体工商户挂号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顺次扣减其当年实践应交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造税、教育费附加、当地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分公共作业服务组织挂号赋闲半年以上且持《作业创业证》或《作业赋闲挂号证》(注明“企业吸交税收方针”)的人员,与其签定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交纳社会稳妥费的,在3年内按实践招用人数予以定额顺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造税、教育费附加、当地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规范为每人每年7800元。
(1)《河北省财务厅等四部分关于转发财务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撑和促进要点集体创业作业有关税收方针的告诉的告诉》(冀财税〔2019〕22号)
(2)河北省财务厅等四部分《关于延伸支撑和促进要点集体创业作业有关税收方针的告诉》(冀财税〔2021〕40号)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交税人出售其收买的二手车,由原依照简易方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核算出售额: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晰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轿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新能源轿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目录》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轿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方针继续有用。
《财务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轿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7 年第172号)
《财务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轿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 年第21号)
《财务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连续新能源轿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2年第27号)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连续支撑村庄金融展开有关税收方针的告诉》(财税〔2017〕44号)、《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公司有关税收方针的告诉》(财税〔2017〕48号)、《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撑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方针的告诉》(财税〔2017〕77号)、《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财物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方针的告诉》(财税〔2017〕90号)中规则于2019年12月31日履行到期的税收优惠方针,施行期限延伸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方针包含:
(1)对金融组织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获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万元(含本数)的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告贷;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告贷合同金额且告贷余额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告贷。
(2)对金融组织农户的利息收入,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是指单笔且该农户告贷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告贷。
(3)对经省级金融处理部分(金融办、局等)同意建立的公司获得的农户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是指单笔且该农户告贷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告贷。
(4)对经省级金融处理部分(金融办、局等)同意建立的公司获得的农户利息收入,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是指单笔且该农户告贷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告贷。
(5)对经省级金融处理部分(金融办、局等)同意建立的公司按年底告贷余额的1%计提的告贷丢失准备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6)对稳妥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供给稳妥事务获得的保费收入,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保费收入,是指原稳妥保费收入加上分保费收入减去分出保费后的余额。
(7)交税人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告贷、发行债券供给融资担保获得的担保费收入,以及为上述融资担保供给再担保获得的再担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连续支撑村庄金融展开有关税收方针的告诉》(财税〔2017〕44号)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公司有关税收方针的告诉》(财税〔2017〕48号)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撑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方针的告诉》(财税〔2017〕77号)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财物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方针的告诉》(财税〔2017〕90号)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连续施行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
2021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对化妆品制作或出售、医药制作和饮料制作(不含酒类制作)企业产生的广告费和事务宣扬费开销,不超越当年出售(运营)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越部分,准予在今后交税年度结转扣除。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事务宣扬费开销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3号)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单位或许个体工商户将自产、托付加工或购买的货品经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分和直属组织,或直接无偿捐献给方针脱贫区域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
《财务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扶贫货品捐献免征增值税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55号)
《财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村庄复兴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延伸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方针履行期限的公告》(财务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村庄复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
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心收入的文明作业建造费,依照交纳责任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2019年7月1日起,将国家严重水利工程建造基金征收规范下降50%。自2019年1月1日起,纳入产教交融型企业建造培养规模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出资契合规则的,可按出资额的30%份额,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当地教育附加。自2019年7月1日起,将《财务部关于印发〈民航展开基金征收运用处理暂行方法〉的告诉》(财综〔2012〕17号)第八条规则的航空公司应交纳民航展开基金的征收规范下降50%。
《财务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方针的告诉》(财税〔2019〕46号)
自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对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的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查验费,折半征收。
自2021年11月9日起,单次申报查验电梯台数剩余3台的,不再收取长途费。
《河北省发改委河北省财务厅关于完善我省特种设备监督查验收费有关方针的告诉 》(冀发改官价〔2021〕769号 )
《河北省发改委河北省财务厅关于我省特种设备监督查验收费有关方针的补偿告诉》(冀发改官价〔2021〕1535号)
各种运营性的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和高尔夫球、台球、保龄球等文娱场所,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纸、刊物等广告前言单位以及户外广告运营单位。
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文明作业建造费,依照交纳责任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
《河北省财务厅转发财务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方针的告诉》(冀财税〔2019〕40号)
(1)银职业金融组织、金融财物处理公司中的增值税一般交税人处置抵债不动产,可挑选以获得的悉数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获得该抵债不动产时的作价为出售额,适用9%税率核算交纳增值税。
(2)对银职业金融组织、金融财物处理公司接纳、处置抵债财物过程中触及的合同、产权搬运书据和运营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合同或产权搬运书据其他各方当事人应交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
(4)各地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土地运用税暂行条例》授权和本地实践,对银职业金融组织、金融财物处理公司持有的抵债不动产减免房产税、乡镇土地运用税。
《关于银职业金融组织、金融财物处理公司不良债务以物抵债有关税收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1号)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一)对通行我省宣大高速等17条段高速公路的1类卡车(含专项作业车,下同)给予通行费13%优惠,通行我省张承高速张家口至崇礼段等39条段高速公路的1类卡车给予通行费25%优惠,通行我省京秦高速大安镇(津冀界)至安全城段等23条高速公路的1类卡车给予通行费20%优惠,各路段优惠起伏详见文件。(二)对通行我省高速公路的2类卡车给予通行费5%优惠;对通行我省高速公路的3类卡车给予通行费5%优惠;对通行我省高速公路的5类卡车给予通行费17%优惠;对通行我省高速公路的6类卡车给予通行费13%优惠。(三)对处理大件运送答应的7轴及以上大件运送车辆在通行我省高速公路时,给予通行费51%优惠。
《河北省交通厅河北省展开和变革委员会河北省财务厅关于继续施行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告诉》(冀交财[2022]529号 )
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每周的周五12:00至周日20:00,对行进我省联网收费高速公路并驶出省内收费站,且装置运用ETC的旅行包车给予通行费100%优惠。
《河北省交通运送厅河北省展开和变革委员会河北省财务厅关于施行周末高速公路客车差异化收费的告诉》(冀交财[2023]102号)
“制作业”、“科学研究和技能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出产和供给业”、“软件和信息技能服务业”、“生态维护和环境管理业”和“交通运送、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职业企业(以下简称“制作业等职业”),购买运用进口煤炭的燃煤发电企业。
(1)契合条件的制作业等职业企业,能够自2022年4月交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请求交还增量留抵税额。
(2)契合条件的制作业等职业中型企业,能够自2022年5月交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请求一次性交还存量留抵税额;
(3)契合条件的制作业等职业大型企业,能够自2022年6月交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请求一次性交还存量留抵税额。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方针施行力度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方针施行进展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7号)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继续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方针施行进展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9号)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履行煤炭发电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方针做好电力保供作业的告诉》(财税﹝2022﹞25号)
自2022年1月1日起,交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开销,依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规范定额扣除。
《国务院关于建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告诉》(国发〔2022〕8号)
契合条件的“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补和其他服务”“教育”“卫生和社会作业”“文明、体育和文娱业”企业(以下称批发零售业等职业,含个体工商户)
(1)契合条件的批发零售等职业企业,能够自2022年7月交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请求交还增量留抵税额。
(2)契合条件的批发零售等职业企业,能够自2022年5月交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请求一次性交还存量留抵税额;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展全额交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方针职业规模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
(1)将制作业等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送业、建筑业等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
(2)交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交税人购进用于出产或许托付加工13%税率货品的农产品,依照10%的扣除率核算进项税额;
(3)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品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品、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财务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变革有关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自2019年4月1日起,交税人获得不动产或许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依照上述规则没有抵扣结束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财务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变革有关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自2019年4月1日起,交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送服务,其进项税额答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财务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变革有关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自2019年1月1日起,在个税免征额进步至每月5000元的基础上,添加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宅告贷利息、住宅租金、奉养白叟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有高新技能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历的企业,其具有资历年度之前5个年度产生的没有补偿完的亏本,准予结转今后年度补偿,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伸至10年。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延伸高新技能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本结转年限的告诉》(财税〔2018〕76号)
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财税〔2014〕75号和财税〔2015〕106号规则固定财物加快折旧优惠的职业规模,扩展至悉数制作业范畴。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展固定财物加快折旧优惠方针适用规模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6号)
10.对个人或企业出资者三年内转让立异企业CDR免征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自试点开端之日起,对个人出资者转让立异企业CDR(我国存托凭据)获得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增值税,三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企业出资者转让立异企业CDR获得的差价所得和持有立异企业CDR获得的股息盈利所得,按转让股票差价所得和持有股票的股息盈利所得方针规则征免企业所得税,按金融产品转让方针规则征免增值税。
《财务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立异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据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52号)
自2019年1月1日起,企业发行的永续债能够适用股息、盈利方针免征企业所得税。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方针问题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4号)
自2020年3月20日起,将瓷制卫生用具等1084项产品出口退税率进步至13%;将植物成长调节剂等380项产品出口退税率进步至9%。详细产品清单见《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进步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5号)附件《进步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进步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5号)
自2020年1月1日起,企业或个人经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分等国家机关,用于契合法律规则的公益慈善作业捐献开销,准予按税法规则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扣除。
《财务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献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务部公告2020年第27号)
自2019年5月1日起员工养老稳妥单位缴费率降至16%;调整缴费基数运用的平均薪酬口径,由乡镇非私营单位作业人员平均薪酬调整为非私营和私营单位作业人员加权平均薪酬。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下降社会保障费归纳计划的告诉》(〔2019〕13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下降社会稳妥费率施行计划的告诉》(冀政办字〔2019〕38号)
自2022年5月6日起,将新式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的最高限价由每人份28元调整为19.7元;5人混检和10人混检,最高限价一致调整为每人份3.4元。
《河北省展开和变革委员会河北省财务厅关于进一步下降疾控组织新式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收费规范的告诉》(冀发改官价〔2022〕592号)
《财务部国家展开变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作业性收费有关方针的告诉》(财税〔2019〕45号)
自2020年7月28日起,对经同意占用城市规划区内路途运营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城市路途占用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撑多途径灵敏作业的定见》 (﹝2020﹞27号)
《财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撤销触及灵敏作业行政作业性收费履行作业的告诉》(财办税﹝2020﹞13号)
《河北省财务厅河北省展开和变革委员会河北省住宅和城乡建造厅关于免征城市路途占用费的告诉》(冀财非税﹝2020﹞13号)
《河北省财务厅关于履行财务部关于修正财务收据处理方法的决议的告诉》(冀财非税﹝2020﹞22号)
自2019年8月26日起,防护等级6B级以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造费,按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交纳,设区市收费规范每平方米由1620元降为1500元,县(市)收费规范每平方米由1170元降为1000元。
《河北省展开和变革委员会河北省财务厅关于下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造费收费规范的告诉》 (冀发改价格〔2019〕1188号)
《河北省展开变革委河北省财务厅河北省人防办关于核定防空地下室易地建造费收费规范的告诉》(冀发改官价【2022】1449号)
自2020年1月1日起,下降摩托车(包含一般摩托车、简便摩托车、教练摩托车、使馆摩托车、领馆摩托车)号牌工本费、交游台湾通行证(电子)台湾居民交游大陆通行证(补办)收费规范。
《国家展开变革委财务部关于下降部分行政作业性收费规范的告诉》(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21. 下降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出入境证照类收费、商标注册收费等部分行政作业性收费规范
自2019年7月1日起,下降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出入境证照类收费、商标注册收费等部分行政作业性收费规范。
《国家展开变革委财务部关于下降部分行政作业性收费规范的告诉》(发改价格〔2019〕914号)
自2021年1月1日起撤销港口建造费。以前年度欠缴的港口建造费,相关执收单位应当足额征收及时清算,并依照财务部分规则的途径全额上缴国库。
《财务部关于撤销港口建造费和调整民航展开基金有关方针的公告》(财务部公告2021年第8号)
自2021年4月1日起,将航空公司应交纳民航展开基金的征收规范,在依照《财务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方针的告诉》(财税〔2019〕46号)下降50%的基础上,再下降20%。
《财务部关于撤销港口建造费和调整民航展开基金有关方针的公告》(财务部公告2021年第8号)
自2021年6月10日起撤销一般护照加注收费,免征港澳活动渔船内地渔工、珠澳小额交易人员和深圳过境耕耘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收费。
《财务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撤销、免征部分出入境证件收费的公告》 (财务部国家展开变革委公告2021年第22号)
自2019年7月1日起,对易地扶贫搬家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备配套费、不动产挂号费。对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建筑防空地下室的易地扶贫搬家项目,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造费。
《财务部、国家展开变革委关于免征易地扶贫搬家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作业性收费方针的告诉》 财税〔2019〕53号
自2022年6月7日起,将新式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的最高限价由每人份19.7元调整为16元;5人混检和10人混检,最高限价一致仍为每人份3.4元。
《河北省展开和变革委员会河北省财务厅关于进一步下降疾控组织新式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收费规范的告诉》(冀发改官价[2022]727号)
为推进2023年税费优惠方针履行落地,营建尊商亲商安商稠密气氛,提振市场主体决心,激起市场主体生机,支撑市场主体展开,邯郸市财务局组织全市财务体系展开“履行税收优惠方针,建造一流营商环境”为主题的税费优惠方针宣扬月活动。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出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交税人,免征增值税。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清晰增值税小规模交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交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出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清晰增值税小规模交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答应出产性服务业交税人依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交税额。出产性服务业交税人是指供给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获得的出售额占悉数出售额的比重超越50%的交税人。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清晰增值税小规模交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答应日子性服务业交税人依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交税额。日子性服务业交税人是指供给日子服务获得的出售额占悉数出售额的比重超越50%的交税人。日子服务业包含文明体育、教育医疗、旅行文娱、餐饮住宿、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日子服务。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清晰增值税小规模交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获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赏等股权鼓励,契合规则的,不并入当年归纳所得,全额独自适用归纳所得税率表,核算交税。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正后有关优惠方针联接问题的告诉》(财税〔2018〕164号)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连续施行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连续施行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物流企业自有(包含自用和租借)或承租的大宗产品仓储设备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规范的50%计征乡镇土地运用税。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施行物流企业大宗产品仓储设备用地乡镇土地运用税优惠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6号)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施行物流企业大宗产品仓储设备用地乡镇土地运用税优惠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
企业展开研制活动中实践产生的研制费用,未构成无形财物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则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依照实践产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构成无形财物的,自2023年1月1日起,依照无形财物本钱的200%在税前摊销。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制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
连续施行阶段性下降赋闲稳妥费率为1%方针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费率0.7%、个人费率0.3%)。
《关于做好赋闲稳妥稳岗位提技能防赋闲作业的告诉》(人社部发〔2022〕23号)
《关于做好赋闲稳妥稳岗位提技能防赋闲作业有关事项的告诉》(冀人社规〔2022〕7号)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残疾人作业保障金施行分档减缴方针。其间:用人单位组织残疾人作业份额到达1%(含)以上,但未到达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则份额的,按规则应缴费额的50%交纳残疾人作业保障金;用人单位组织残疾人作业份额在1%以下的,按规则应缴费额的90%交纳残疾人作业保障金。
《财务部关于调整残疾人作业保障金征收方针的公告》(财务部公告2019第98号)
《财务部关于连续施行残疾人作业保障金优惠方针的公告》(财务部公告2023年第8号)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微企业年应交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交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
对个体工商户应交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方针基础上,折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交税所得额超越100万元但不超越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交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施行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交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能够在50%的税额起伏内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造税、房产税、乡镇土地运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犁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当地教育附加。
对增值税小规模交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照50%的税额起伏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造税、房产税、乡镇土地运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犁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当地教育附加。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施行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河北省财务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履行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方针的告诉》(冀财税〔2022〕9号)
餐饮、零售、旅行、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送企业,以及上述职业中以单位方法参与社会稳妥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
受疫情影响严峻区域出产运营呈现暂时困难的一切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法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对餐饮、零售、旅行、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送企业阶段性施行缓缴企业员工根本养老稳妥费、赋闲稳妥费和工伤稳妥费。上述职业中以单位方法参与社会稳妥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方法缓缴。对员工个人应交纳部分,企业应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责任。
以个人身份参与企业员工根本养老稳妥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敏作业人员,2022年交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规模内自主挑选,缴费年限累计核算。
企业员工根本养老稳妥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6月。赋闲稳妥费、工伤稳妥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在此期间,企业可请求不同期限的缓缴。已交纳所属期为2022年4月费款的企业,可从5月起请求缓缴,缓缴月份相应顺延一个月,也能够请求退回4月费款。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受疫情影响严峻区域出产运营呈现暂时困难的一切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法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请求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施行期限到2022年底,期间免收滞纳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赋闲稳妥稳岗位提技能防赋闲作业的告诉》(人社部发〔2022〕23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展开变革委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扩展阶段性缓缴社会稳妥费方针施行规模等问题的告诉》(人社部发〔2022〕31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职业阶段性施行缓缴企业社会稳妥费方针的告诉》(人社厅发〔2022〕16号)
《关于做好赋闲稳妥稳岗位提技能防赋闲作业有关事项的告诉》(冀人社规[2022]7号)
《关于特困职业阶段性施行缓缴企业社会稳妥费方针有关事项的告诉》(冀人社规[2022]8号)
(1)居民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契合规则的,2023年12月31日前能够挑选不并入当年归纳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月得到的数额,依照税率表独自核算交税。
(2)连续施行外籍个人津补助、中心企业负责人任期鼓励独自计税等优惠方针至2023年12月31日。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正后有关优惠方针联接问题的告诉》(财税〔2018〕164号)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连续施行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连续施行外籍个人津补助等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3号)
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继续对年收入不超越12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越400元的免予补税。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归纳所得汇算清缴触及有关方针问题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连续施行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
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免征契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孵化服务增值税,对其自用及供给给在孵方针运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乡镇土地运用税。
《财务部税务总局科技部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方针的告诉》(财税〔2018〕120号)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延伸部分税收优惠方针履行期限的公告》(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创业出资企业、天使出资个人采纳股权出资方法直接出资于种子期、草创科技型企业;有限合伙制创业出资企业、天使出资个人采纳股权出资方法直接出资于草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能够依照出资额的70%抵扣转让该草创科技型企业股权获得的应交税所得额。草创科技型企业按从业人数不超越300人、财物总额和年出售收入均不超越5000万元履行。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出资企业和天使出资个人有关税收方针的告诉》(财税〔2018〕55号)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连续履行创业出资企业和天使出资个人出资草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方针条件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
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自主作业退役战士从事个体运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顺次扣减其当年实践应交纳的增值税等税费。企业招用自主作业退役战士,在3年内每人每年按9000元定额顺次扣减增值税等税费。
《财务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作业退役战士创业作业有关税收方针的告诉》(财税〔2019〕21号)
《河北省财务厅等三部分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作业退役战士创业作业有关税收方针的告诉》(冀财税〔2019〕23号)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延伸部分税收优惠方针履行期限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河北省财务厅等三部分关于连续履行扶持自主作业退役战士创业作业有关税收方针的告诉》冀财税〔2022〕6号
19. 契合条件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暂免征收房产税和乡镇土地运用税
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含自有和承租)专门用于运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乡镇土地运用税。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施行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乡镇土地运用税优惠方针的告诉》(财税〔2019〕12号)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延伸部分税收优惠方针履行期限的公告》(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城市公交、客运、轨道交通运营用地,免征乡镇土地运用税。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城市公交站场路途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体系减免乡镇土地运用税优惠方针的告诉》(财税〔2019〕11号)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延伸部分税收优惠方针履行期限的公告》(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21. 参与疫情防治作业的医务人员和防疫作业者获得的相关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参与疫情防治作业的医务人员和防疫作业者按政府规则规范获得的临时性作业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防备新式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什物(不包含现金),不计入薪酬、薪水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撑新式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延伸部分税收优惠方针履行期限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月31日,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对与高校学生签定的高校学生公寓租借合同,免征印花税。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印花税方针的告诉》(财税〔2019〕14号)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延伸部分税收优惠方针履行期限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契合条件的产品储藏处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当产品储藏事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其自用的承当产品储藏事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乡镇土地运用税。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藏产品有关税收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7号)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连续履行部分国家产品储藏税收优惠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8号)
24. 契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契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务部税务总局国家展开变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方针问题的公告》(财务部公告2019年第60号)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延伸部分税收优惠方针履行期限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对进入医疗器械应急批阅程序并与新式冠状病毒(2019-nCoV)相关的防控产品,免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对进入药品特别批阅程序、医治和防备新式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的药品,免征药品注册费。
《财务部国家展开变革委关于继续免征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费的公告》(财务部国家展开变革委公告2021年第9号)
《关于延伸部分行政作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方针履行期限的公告》(财务部国家发改委公告2022年第5号)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省内客运班线车辆(含机场直通车)和省际客运班线中与我省对开的外省(市、区)籍客运车辆,通行一般收费公路每月超越30次(含)、通行高速公路每月超越30次(含)或4000公里(含)的,享用通行费50%优惠方针;对在我省收费公路(含高速公路和一般收费公路)行进的国际规范集装箱车辆,享用通行费30%优惠方针。
《河北省交通运送厅河北省展开和变革委员会河北省财务厅关于连续当地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方针的告诉》 (冀交财〔2021〕468号)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运营性文明作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由财务部分拨付作业经费的文明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事务及相应的运营性财物剥离组成的文明企业,自注册之日起所获得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税。
《关于继续施行文明体制变革中运营性文明作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方针的告诉》(财税〔2019〕16号)
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电影主管部分(包含中心、省、地市及县级)依照各自功能权限同意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获得的出售电影复制(含数字复制)收入、转让电影版权(包含转让和答应运用)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村庄获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根本收视维护费和村庄有线电视根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
《关于继续施行支撑文明企业展开增值税方针的告诉》(财税〔2019〕17号)
29.对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免征、减征增值税、所得税、契税等
自2019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供给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获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供给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获得的收入,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接受房子、土地用于供给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用于供给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挂号费、犁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用于供给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建造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备配套费;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建筑防空地下室的,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造费;为社区供给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组织自有或其经过承租、无偿运用等方法获得并用于供给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乡镇土地运用税。对社会福利组织占用犁地,免征犁地占用税。
《财务部税务总局展开变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展开变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作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方针”或“结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方针”)或《作业赋闲挂号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方针”)的人员,从事个体运营的,自处理个体工商户挂号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顺次扣减其当年实践应交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造税、教育费附加、当地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分公共作业服务组织挂号赋闲半年以上且持《作业创业证》或《作业赋闲挂号证》(注明“企业吸交税收方针”)的人员,与其签定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交纳社会稳妥费的,在3年内按实践招用人数予以定额顺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造税、教育费附加、当地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规范为每人每年7800元。
(1)《河北省财务厅等四部分关于转发财务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撑和促进要点集体创业作业有关税收方针的告诉的告诉》(冀财税〔2019〕22号)
(2)河北省财务厅等四部分《关于延伸支撑和促进要点集体创业作业有关税收方针的告诉》(冀财税〔2021〕40号)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交税人出售其收买的二手车,由原依照简易方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核算出售额: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晰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轿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新能源轿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目录》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轿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方针继续有用。
《财务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轿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7 年第172号)
《财务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轿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 年第21号)
《财务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连续新能源轿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2年第27号)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连续支撑村庄金融展开有关税收方针的告诉》(财税〔2017〕44号)、《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公司有关税收方针的告诉》(财税〔2017〕48号)、《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撑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方针的告诉》(财税〔2017〕77号)、《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财物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方针的告诉》(财税〔2017〕90号)中规则于2019年12月31日履行到期的税收优惠方针,施行期限延伸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方针包含:
(1)对金融组织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获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万元(含本数)的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告贷;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告贷合同金额且告贷余额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告贷。
(2)对金融组织农户的利息收入,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是指单笔且该农户告贷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告贷。
(3)对经省级金融处理部分(金融办、局等)同意建立的公司获得的农户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是指单笔且该农户告贷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告贷。
(4)对经省级金融处理部分(金融办、局等)同意建立的公司获得的农户利息收入,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是指单笔且该农户告贷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告贷。
(5)对经省级金融处理部分(金融办、局等)同意建立的公司按年底告贷余额的1%计提的告贷丢失准备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6)对稳妥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供给稳妥事务获得的保费收入,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保费收入,是指原稳妥保费收入加上分保费收入减去分出保费后的余额。
(7)交税人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告贷、发行债券供给融资担保获得的担保费收入,以及为上述融资担保供给再担保获得的再担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连续支撑村庄金融展开有关税收方针的告诉》(财税〔2017〕44号)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公司有关税收方针的告诉》(财税〔2017〕48号)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撑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方针的告诉》(财税〔2017〕77号)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财物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方针的告诉》(财税〔2017〕90号)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连续施行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
2021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对化妆品制作或出售、医药制作和饮料制作(不含酒类制作)企业产生的广告费和事务宣扬费开销,不超越当年出售(运营)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越部分,准予在今后交税年度结转扣除。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事务宣扬费开销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3号)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单位或许个体工商户将自产、托付加工或购买的货品经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分和直属组织,或直接无偿捐献给方针脱贫区域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
《财务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扶贫货品捐献免征增值税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55号)
《财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村庄复兴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延伸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方针履行期限的公告》(财务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村庄复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
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心收入的文明作业建造费,依照交纳责任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2019年7月1日起,将国家严重水利工程建造基金征收规范下降50%。自2019年1月1日起,纳入产教交融型企业建造培养规模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出资契合规则的,可按出资额的30%份额,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当地教育附加。自2019年7月1日起,将《财务部关于印发〈民航展开基金征收运用处理暂行方法〉的告诉》(财综〔2012〕17号)第八条规则的航空公司应交纳民航展开基金的征收规范下降50%。
《财务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方针的告诉》(财税〔2019〕46号)
自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对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的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查验费,折半征收。
自2021年11月9日起,单次申报查验电梯台数剩余3台的,不再收取长途费。
《河北省发改委河北省财务厅关于完善我省特种设备监督查验收费有关方针的告诉 》(冀发改官价〔2021〕769号 )
《河北省发改委河北省财务厅关于我省特种设备监督查验收费有关方针的补偿告诉》(冀发改官价〔2021〕1535号)
各种运营性的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和高尔夫球、台球、保龄球等文娱场所,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纸、刊物等广告前言单位以及户外广告运营单位。
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文明作业建造费,依照交纳责任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
《河北省财务厅转发财务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方针的告诉》(冀财税〔2019〕40号)
(1)银职业金融组织、金融财物处理公司中的增值税一般交税人处置抵债不动产,可挑选以获得的悉数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获得该抵债不动产时的作价为出售额,适用9%税率核算交纳增值税。
(2)对银职业金融组织、金融财物处理公司接纳、处置抵债财物过程中触及的合同、产权搬运书据和运营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合同或产权搬运书据其他各方当事人应交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
(4)各地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土地运用税暂行条例》授权和本地实践,对银职业金融组织、金融财物处理公司持有的抵债不动产减免房产税、乡镇土地运用税。
《关于银职业金融组织、金融财物处理公司不良债务以物抵债有关税收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1号)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一)对通行我省宣大高速等17条段高速公路的1类卡车(含专项作业车,下同)给予通行费13%优惠,通行我省张承高速张家口至崇礼段等39条段高速公路的1类卡车给予通行费25%优惠,通行我省京秦高速大安镇(津冀界)至安全城段等23条高速公路的1类卡车给予通行费20%优惠,各路段优惠起伏详见文件。(二)对通行我省高速公路的2类卡车给予通行费5%优惠;对通行我省高速公路的3类卡车给予通行费5%优惠;对通行我省高速公路的5类卡车给予通行费17%优惠;对通行我省高速公路的6类卡车给予通行费13%优惠。(三)对处理大件运送答应的7轴及以上大件运送车辆在通行我省高速公路时,给予通行费51%优惠。
《河北省交通厅河北省展开和变革委员会河北省财务厅关于继续施行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告诉》(冀交财[2022]529号 )
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每周的周五12:00至周日20:00,对行进我省联网收费高速公路并驶出省内收费站,且装置运用ETC的旅行包车给予通行费100%优惠。
《河北省交通运送厅河北省展开和变革委员会河北省财务厅关于施行周末高速公路客车差异化收费的告诉》(冀交财[2023]102号)
“制作业”、“科学研究和技能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出产和供给业”、“软件和信息技能服务业”、“生态维护和环境管理业”和“交通运送、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职业企业(以下简称“制作业等职业”),购买运用进口煤炭的燃煤发电企业。
(1)契合条件的制作业等职业企业,能够自2022年4月交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请求交还增量留抵税额。
(2)契合条件的制作业等职业中型企业,能够自2022年5月交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请求一次性交还存量留抵税额;
(3)契合条件的制作业等职业大型企业,能够自2022年6月交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请求一次性交还存量留抵税额。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方针施行力度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方针施行进展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7号)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继续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方针施行进展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9号)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履行煤炭发电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方针做好电力保供作业的告诉》(财税﹝2022﹞25号)
自2022年1月1日起,交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开销,依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规范定额扣除。
《国务院关于建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告诉》(国发〔2022〕8号)
契合条件的“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补和其他服务”“教育”“卫生和社会作业”“文明、体育和文娱业”企业(以下称批发零售业等职业,含个体工商户)
(1)契合条件的批发零售等职业企业,能够自2022年7月交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请求交还增量留抵税额。
(2)契合条件的批发零售等职业企业,能够自2022年5月交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请求一次性交还存量留抵税额;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展全额交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方针职业规模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
(1)将制作业等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送业、建筑业等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
(2)交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交税人购进用于出产或许托付加工13%税率货品的农产品,依照10%的扣除率核算进项税额;
(3)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品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品、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财务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变革有关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自2019年4月1日起,交税人获得不动产或许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依照上述规则没有抵扣结束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财务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变革有关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自2019年4月1日起,交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送服务,其进项税额答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财务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变革有关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自2019年1月1日起,在个税免征额进步至每月5000元的基础上,添加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宅告贷利息、住宅租金、奉养白叟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有高新技能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历的企业,其具有资历年度之前5个年度产生的没有补偿完的亏本,准予结转今后年度补偿,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伸至10年。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延伸高新技能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本结转年限的告诉》(财税〔2018〕76号)
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财税〔2014〕75号和财税〔2015〕106号规则固定财物加快折旧优惠的职业规模,扩展至悉数制作业范畴。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展固定财物加快折旧优惠方针适用规模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6号)
10.对个人或企业出资者三年内转让立异企业CDR免征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自试点开端之日起,对个人出资者转让立异企业CDR(我国存托凭据)获得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增值税,三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企业出资者转让立异企业CDR获得的差价所得和持有立异企业CDR获得的股息盈利所得,按转让股票差价所得和持有股票的股息盈利所得方针规则征免企业所得税,按金融产品转让方针规则征免增值税。
《财务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立异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据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方针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52号)
自2019年1月1日起,企业发行的永续债能够适用股息、盈利方针免征企业所得税。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方针问题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4号)
自2020年3月20日起,将瓷制卫生用具等1084项产品出口退税率进步至13%;将植物成长调节剂等380项产品出口退税率进步至9%。详细产品清单见《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进步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5号)附件《进步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进步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5号)
自2020年1月1日起,企业或个人经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分等国家机关,用于契合法律规则的公益慈善作业捐献开销,准予按税法规则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扣除。
《财务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献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务部公告2020年第27号)
自2019年5月1日起员工养老稳妥单位缴费率降至16%;调整缴费基数运用的平均薪酬口径,由乡镇非私营单位作业人员平均薪酬调整为非私营和私营单位作业人员加权平均薪酬。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下降社会保障费归纳计划的告诉》(〔2019〕13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下降社会稳妥费率施行计划的告诉》(冀政办字〔2019〕38号)
自2022年5月6日起,将新式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的最高限价由每人份28元调整为19.7元;5人混检和10人混检,最高限价一致调整为每人份3.4元。
《河北省展开和变革委员会河北省财务厅关于进一步下降疾控组织新式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收费规范的告诉》(冀发改官价〔2022〕592号)
《财务部国家展开变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作业性收费有关方针的告诉》(财税〔2019〕45号)
自2020年7月28日起,对经同意占用城市规划区内路途运营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城市路途占用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撑多途径灵敏作业的定见》 (﹝2020﹞27号)
《财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撤销触及灵敏作业行政作业性收费履行作业的告诉》(财办税﹝2020﹞13号)
《河北省财务厅河北省展开和变革委员会河北省住宅和城乡建造厅关于免征城市路途占用费的告诉》(冀财非税﹝2020﹞13号)
《河北省财务厅关于履行财务部关于修正财务收据处理方法的决议的告诉》(冀财非税﹝2020﹞22号)
自2019年8月26日起,防护等级6B级以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造费,按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交纳,设区市收费规范每平方米由1620元降为1500元,县(市)收费规范每平方米由1170元降为1000元。
《河北省展开和变革委员会河北省财务厅关于下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造费收费规范的告诉》 (冀发改价格〔2019〕1188号)
《河北省展开变革委河北省财务厅河北省人防办关于核定防空地下室易地建造费收费规范的告诉》(冀发改官价【2022】1449号)
自2020年1月1日起,下降摩托车(包含一般摩托车、简便摩托车、教练摩托车、使馆摩托车、领馆摩托车)号牌工本费、交游台湾通行证(电子)台湾居民交游大陆通行证(补办)收费规范。
《国家展开变革委财务部关于下降部分行政作业性收费规范的告诉》(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21. 下降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出入境证照类收费、商标注册收费等部分行政作业性收费规范
自2019年7月1日起,下降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出入境证照类收费、商标注册收费等部分行政作业性收费规范。
《国家展开变革委财务部关于下降部分行政作业性收费规范的告诉》(发改价格〔2019〕914号)
自2021年1月1日起撤销港口建造费。以前年度欠缴的港口建造费,相关执收单位应当足额征收及时清算,并依照财务部分规则的途径全额上缴国库。
《财务部关于撤销港口建造费和调整民航展开基金有关方针的公告》(财务部公告2021年第8号)
自2021年4月1日起,将航空公司应交纳民航展开基金的征收规范,在依照《财务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方针的告诉》(财税〔2019〕46号)下降50%的基础上,再下降20%。
《财务部关于撤销港口建造费和调整民航展开基金有关方针的公告》(财务部公告2021年第8号)
自2021年6月10日起撤销一般护照加注收费,免征港澳活动渔船内地渔工、珠澳小额交易人员和深圳过境耕耘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收费。
《财务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撤销、免征部分出入境证件收费的公告》 (财务部国家展开变革委公告2021年第22号)
自2019年7月1日起,对易地扶贫搬家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备配套费、不动产挂号费。对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建筑防空地下室的易地扶贫搬家项目,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造费。
《财务部、国家展开变革委关于免征易地扶贫搬家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作业性收费方针的告诉》 财税〔2019〕53号
自2022年6月7日起,将新式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的最高限价由每人份19.7元调整为16元;5人混检和10人混检,最高限价一致仍为每人份3.4元。
《河北省展开和变革委员会河北省财务厅关于进一步下降疾控组织新式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收费规范的告诉》(冀发改官价[2022]727号)